为加强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队伍建设,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到我院开展博士后研究,激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,根据《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大人〔2020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并按照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制订了学院师资及统招博士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0616-619日。



附件1: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师资博士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

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师资博士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(公示版).pdf

附件2: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统招博士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

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统招博士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(公示版).pdf


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,电话:67873745wangyuan@suda.edu.cn



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06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