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餐报销的通知
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作餐开支管理与财务核算,现就开支工作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确因学校和单位统一组织的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需要产生误餐时,可安排工作餐。
二、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。
三、工作餐可在社会服务成本、奖励和福利基金、业务接待费以及有工作餐预算的专项等经费中列支。
四、工作餐报销实行“一事一结一报”,报销时需提供下列材料:
1. 工作餐审批表;
2. 工作餐费用原始票据。
五、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财务处